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消泡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委托,对“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消泡剂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LZB2022-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消泡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供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单价 | 投标限价 |
消泡剂 | 36 | 桶 | 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670.00(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柒拾元整) | ¥45612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提供本用户需求书中所要求的货物。包括货物的运输费及一切税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以采购人、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2月16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东湖一路奔成四季天悦8幢7号商铺之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含光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现场报名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他形式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3月9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311125
b.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8-2831848
传真:0758-2831848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东街道东湖一路奔成四季天悦8幢7号商铺之一
邮编:526060
肇庆市永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